最近二位桌球伴侶離婚的新聞,佔據各大版面;如何分財產的法律依據,在我發佈專訪的影片後,有不少朋友詢問相關的細節,因此我決定用文字及案例來說明,讓大家看清楚台灣現行的法律制度是怎樣的規範婚後財產..
高離婚率的台灣,再婚比例也不少。如何善用-民法夫妻財產制 /保險 /信託,向郭董學習 ? 兼顧原婚子女感受 / 不讓新婚妻子委曲 為幸福 保固加分
我們想讓您知道: 1. 保單在「夫妻財產」民法1030-1條的請求權上有什麼特色? 2. 那些保單「要計入」,那些「不計入」- 原則為何? 3. 保單做了那些舉動,會大大的改變原有的權益呢?
我們想讓您知道:(1)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(民法1030-1條) 能為我的婚後付出主持公道? (2)110年新修訂-財產分配只論貢獻度/家庭協力付出,不論婚姻忠誠度?
(3)嫁妝、贈與、外遇、家暴 vs 婚後財產法院判決 有什麼影響?